法規(guī)條文
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明確規(guī)定:操控小型、中型、大型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的人員應當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接受安全操控培訓,并經民用航空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并向國務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門申請取得相應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操控員執(zhí)照。
未取得操控員執(zhí)照操控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的,由民用航空管理部門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使用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從事經營性飛行活動,以及使用小型、中型、大型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從事非經營性飛行活動,應當依法
投保責任保險。